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公告》中“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1日至1998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6、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并符合相应全国医师考试资格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7、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专业范围参照《2016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8、户籍不限。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已被江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占编人员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9:00-17:00。
2、报名地点:
9:00-11:30: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市江东中路300号)。
13:30-17:00:江苏辰茂新世纪大酒店(南京市龙蟠路133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江阴市卫计委负责初审、江阴市人社局负责复审。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实填写,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1日9:00-17:00。
(2)审核地点:
9:00-11:30: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市江东中路300号)。
13:30-17:00:江苏辰茂新世纪大酒店(南京市龙蟠路133号)。[page]
(3)考生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如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④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等);⑤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现场审核时无法提供部分材料须承诺提供时间,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9:00—20: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无人报名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取消岗位。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面试方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2日9:00开始;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
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公布名单,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江阴市人社局、江阴市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和考察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 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yshrss.gov.cn)、江阴卫生网(http://www.jywsj.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计委组织人事科)
0510-86860423(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1217(卫计委监察室)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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