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会科学》杂志社是南京市社科联下属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杂志编辑水平,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社会科学》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 )、南京市社科网(ass.nanjing.gov.cn)发布。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邮箱:2493739213@qq.com
报名时需提交《南京社会科学杂志社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资格初审
2016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4日18:00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电话通知考生。
3、核减(取消)计划
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携带本人签名的《南京社会科学杂志社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南京市社科联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成贤街43号1号楼306室)现场领取准考证。
5、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
(一)笔试由南京市社科联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及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教育学相关知识及英语应用能力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及成绩单;
4、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
5、具有工作经历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招聘单位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社科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线为60分。
四、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综合能力和水平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社科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社科联办公室:025-83610112
七、招聘监督 .
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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