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本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六)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16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东海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东海县2016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1吋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A01、A02岗位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01、A02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A03-A11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A01、A02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A03-A11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A08-A10岗位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见《东海县2016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岗表》(附件2),其他岗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关注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1969
六、政策咨询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07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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