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管员18名、基层民政公益岗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如皋市户籍,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1998年10月30日之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计算机操作熟练,持校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7、尚未撤销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6年如皋市公开招聘人社及民政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2016年如皋市公开招聘人社及民政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按照本人自愿报名的岗位,自行下载不同的表格进行填写),至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市民服务中心2楼35号窗口)。
2、资格审查: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www.rgjy.gov.cn)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分为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考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1)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测试报考人员word、Excel、Windows及网络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重点考查表格制作、文字处理能力。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计算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线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方式为闭卷。合格线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人数不足按实进行。考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www.rgjy.gov.cn)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设60分及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成绩不及格者自然淘汰。如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公布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www.rgjy.gov.cn)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人数不足,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www.rgjy.gov.cn)网站公示七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用工性质、形式、待遇及服务地点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特定公益岗位。受聘人员与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特定公益岗位安置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2、待遇: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皋办[2015]61号)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服务地点:由市人社局、民政局统一分配,受聘人员必须服从。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会同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283198、87283202(市就业处)
监督电话:0513-87284518(市人社局纪工委)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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