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建湖县部分国有企业招聘公告
根据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县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已有工作单位的需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地点:到所报考单位,具体见附表。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和用人单位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2017年2月28日到县所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1、笔试。
(1)笔试内容。财务财会类考相关专业知识,试卷100分,其余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试卷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第二代)。
(3)笔试成绩由用人单位通知参考者本人。
(4)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时,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和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体检合格后一并录取)。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县国资办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与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替补。
(四)、公示
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等网站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精神,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新招聘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县国有企业聘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招聘人员经上岗培训后,按用人单位统一要求,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
六、其他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县纪委(监察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如参加招聘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则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15-86214739
县国投公司 0515-86233663
县城投公司 0515-80611612
县新农投公司 0515-80685159
县维宁保安公司 0515-86211591
监督电话:县党风政风监督室 0515-86225100
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5-86225744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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