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教师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组织开展幼儿园教研和课题活动的经验者优先;男教师优先;
4、身心健康,符合江苏省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之间出生);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和下列两种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从事幼儿教育工作10年及以上(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妇联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人才网(http://www.tzjob.com)、泰州市妇女网(http://www.tzwomen.gov.cn)及《泰州日报》等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7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艺术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厅(海陵南路389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如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泰州市艺术幼儿园(欢乐亲子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纸质档一份;
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暂时不能提供, 可延迟至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和以下任一证明:待业证、退工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手续等。
(2)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市妇联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本次资格审查为报名时即时审核,审核合格后,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困难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免缴报名费。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础知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困难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免缴面试费。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包括说课、美术、弹唱、舞蹈四项内容,成绩当场公布,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
内容及分值:1.说课(含答辩)(60分),时间为20分钟,材料:《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大班);2.美术(15分),当场完成一幅命题作品(素描纸),工具自备,完成时间要求见题本;3.弹唱(15分),《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大班),完成时间要求见题本;4.舞蹈(10分),自备背景音乐,时间为2分钟。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有关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说课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领取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妇联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六)考察
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拟招录人员名单在泰州人才网、泰州市妇女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教师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委组织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 0523-86886260(泰州市委组织部)、0523-86839151(泰州市妇联)。
五、本公告由市妇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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