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天宁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8名,其中男10名,女48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工作;
2、具有常州市天宁、钟楼、新北区户籍;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工作满两周年);
4、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大专(全日制学历)及以上学历可不受职业资格条件限制,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一经录用,两年内必须获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有效期内的2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二张。
3.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中吴大道1287号)
4.准考证在10月10日到区民政局(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519)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5.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合成总分的5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50%。
6.考试:
(1)笔试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设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测试。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及格线为50分(含)。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由区民政局组织面试工作。及格线为50分(含),面试缺考或面试未进及格线将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及公示
招聘体检由天宁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由各街道按相关程序正式录用。
2、人员待遇:按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69660696
天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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