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协管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档案管理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太仓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太仓市范围;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本人未受过刑事、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未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7.能熟练地操作电脑。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须下载并填写《太仓市档案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于2015年9月21日- 9月25日9:30-11:30 14: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至太仓市档案局报名(地址:县府东街99号5号楼5513)。
2.通过资格审核者,直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签约: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由太仓市档案局安排工作岗位。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5.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咨询电话:53522787
本简章由太仓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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