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天宁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7名,其中男10名,女27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勤奋敬业,作风正派;
2.具有本市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 24日后出生),持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4.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职业资格条件限制。一经录用,两年内必须获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有效期内的2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二张。
3.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中吴大道1287号)
4.准考证在9月29日到区民政局(九洲环宇大厦B1601)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5.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合成总分的4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60%。
6.考试:
(1)笔试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设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测试及命题作文。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及格线为50分(含)。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由区组织面试工作。及格线为50分(含),面试缺考或面试未进及格线将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及公示
招聘体检由天宁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由各街道按相关程序正式录用。
2、人员待遇:按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88106507
中共天宁区委组织部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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