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1、相城区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待人热情,亲和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设备,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1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5日(周五)9:00-16: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地点:相城区民政局办公室(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区行政中心10号楼东门403)。
(四)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填写完整的《2015年相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2份(详见附件2,可在相城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xcqmzj.gov.cn/)、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rc.com.cn)下载),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所持有效证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5的,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在相城区民政局网站、相城人才网公示。
(二)面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5的,不安排笔试,直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由区民政局安排加试。
5、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区民政局网站、相城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区民政局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的相城区慈善会工作人员的名单在相城区民政局网站、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管理和待遇
经录用的相城区慈善会工作人员,为公益性岗位性质,实行公益性岗位管理,由区人才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城区慈善会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应标准执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182269(区人社局)、85182193(区民政局)。
八、本简章由相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82200(区民政局办公室)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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