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江苏省质监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五)根据岗位要求设定具体年龄,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正高职称者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1、报名和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9月13日9:00—9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13日9:00—9月18日20: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与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省质监局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四、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质监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375022。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5012034。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质监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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