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网络新闻服务中心是县委宣传部直属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非事业编制)网站编辑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限东海县户籍。
6.岗位名称:网站编辑人员;岗位代码:D0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7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本岗位与人社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不能重复报名,报名所需材料:《东海县网络新闻服务中心网站编辑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位技能测试由东海县网络新闻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岗位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8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内容为中文写作和计算机与网络操作。
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于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技能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 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网络新闻服务中心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由网络新闻服务中心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被录用考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如有违约,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1.5倍,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1969
六、政策咨询
东海县网络新闻服务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801837
东海县人社局电话:0518-8702707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网络新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东海县网络新闻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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