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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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至1997年11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隐瞒真相,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四、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A14会议室,联系电话:0513-87512773,87512783。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准备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5年11月27日下午2:30至5:00时到如皋市行政中心A14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普通话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设50分合格线,成绩不合格者自然淘汰。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在如皋市卫计委网站上公告。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普通话测试为百分制计分,设60分合格线,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普通话测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在如皋市卫计委网站上公告。普通话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按普通话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下轮考试),如达不到比例则按实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进入普通话测试和面试依据。根据“普通话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七天。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人员安排由市卫计委和用人单位考察确定。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和保障
1. 本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确认备案。
2.待遇和保障按皋办[2015]6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其中中医院分站2人相关经费由中医院自行解决。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512773,0513-87512783。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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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点击下载)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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