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人员需求情况,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就2016年基层人社职能服务岗位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5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即将服务期满的在岗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乡镇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创业指导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灌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报名
1.报名所须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以及《灌南县2016年基层人社职能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张(见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填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 23日— 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灌南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领取准考证:2015年 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到灌南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主动弃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 gnhrss.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达合格线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成绩同分,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成绩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招聘审核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 gnhrss.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
举报电话:0518-83968215 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3年(其中在我县2016年底即将服务期满的在岗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续聘2年),工资按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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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16年基层人社职能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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