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技护理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7日及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技护理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6、符合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7日-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二楼会议室 (仪征市大庆北路120号)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技护理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笔试分数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统一岗位招聘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
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单位01-03岗位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岗位出现招聘计划缺额,报考市医疗卫生单位未入围考生,根据本人意愿,按照考试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上述相关空缺岗位。完成相关规定程序,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各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60889。
六、本简章由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60885
原标题: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技护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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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技护理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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