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粮食流通执法大队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选调范围为本县具有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且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专业;
5.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7.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为: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在10月26日-10月28日到县粮食局办公室报名(地址:红旗路16号县粮食购销总公司4楼,电话:89226323,联系人:卢奉斌13851151848)。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粮食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确定通过的报考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3.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履职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县粮食局负责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写作高分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或笔试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5.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粮食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粮食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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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粮食流通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射阳县粮食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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