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获悉,按照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从市内县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充实市级机关。
据了解,我市市级机关将从市内县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遴选对象为市内县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内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记者了解到,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由乡镇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人员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进行,报名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6:00。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10月14日9:00—12:00登录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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