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射阳县人民法院拟通过劳务公司招聘劳动合同制执行助理(辅警)派遣到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执行助理(辅警)12名(限男性)。
二、招聘职位
所招聘职位为执行助理(辅警)岗位,职责为协助司法警察做好法院机关、法庭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工作;协助执行人员办理执行工作及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助理(辅警)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日至198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限射阳户籍;
5.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分配;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色盲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515-69220092、69220069
联 系 人:季玉亮、杨玉梅
2、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劳动合同制执行助理(辅警)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射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609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士兵证、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劳动合同制执行助理(辅警)报名表》需登录射阳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sycourt.gov.cn/court/)自行下载。
3、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录人数,则招聘职数按报名资格合格人数减1的方法确定,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射阳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五、薪酬待遇
大专学历劳动报酬为2000.00元/月(含个人应负担的“五险一金”);本科以上学历劳动报酬为2300.00元/月(含个人应负担的“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5-69220012
七、附则
1.本公告由射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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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劳动合同制执行助理(辅警)报名表》
射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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