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充实城管协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5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城管工作,能够履行城管协管员职责;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男性,具备正常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
3、通州区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在金沙街道和周边镇(区园、街道)范围内有住宿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须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文字能力。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凡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能力。
4、组织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体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公示。考察组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培训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空缺名额是否实行依次递补,由金沙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7、聘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安排城管协管员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城管协管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8、相关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待遇享受现金沙城管执法大队城管协管员同等待遇,缴纳五险。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金沙街道物管中心(大庆路10号,金沙街道办事处内)。联系人:甘美蓉;联系电话:15722523986。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及毕业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报名点资格审核组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由金沙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沙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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