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卫生单位和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招录2015年医卫类非编合同制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总量控制、专业对口、需求见面、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人数
招录人数为274名,其中:医疗卫生单位213名,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1名(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招录对象:
(1)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3、2014年毕业生,且目前未在宜兴市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业的人员;
(2)报考宜城防保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其毕业时间和就业情况不限。
5、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医卫(药)类研究生、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学)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口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宜兴市卫生局3号楼四楼会议室(陶都路29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根据招录职位每人可报考一个医疗卫生单位职位和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若发现考生本次报考两个医疗卫生单位职位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报考由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体检、考察
凡符合医疗卫生单位非编合同制招录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各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于2015年9月6日统一参加各招录单位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报考A30职位(医疗器械维修技术专业)的人员需进行面试,面试由招录单位组织安排,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于9月15日到卫生局人事监察科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卫生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职位对体检标准另有要求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招录单位按相关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卫生局将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六、录用
录用的非编合同制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招录单位与其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享受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录用的卫技人员三年(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录职位缺额的,可在招录同职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三)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1.有关公开招录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卫生局网站(www.yxswsj.gov.cn)公布。
2.此次招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监督电话:87980417,87980140。
九、本简章由宜兴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非编合同制人员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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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公开招录非编合同制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宜兴市卫生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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