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卫生基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5人。详见《2015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5年8月26-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40)到盱眙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盱眙县金源南路18号)报名。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08:30—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28日下午15:00-17:40。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上午08:30—10:30。
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xuyi.gov.cn/)、盱眙县卫生局(http://www.jsxyws.gov.cn/)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者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档案托管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jsxyws.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jsxyws.gov.cn/)公布。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hahrss.gov.c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yi.gov.cn/)、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jsxy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聘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828860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910710;
县卫生局:0517—8820201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8201028。
本公告由盱眙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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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5年盱眙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卫生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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