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用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考
单位 |
招考职位 |
招考
人数 |
职位
代码 |
专业大类 |
要求 |
职位 |
简介 |
泰州市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环境
宣传
岗位 |
从事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
1 |
001 |
中文、
文秘类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环境
管理
岗位 |
从事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
2 |
002 |
环境
保护类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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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大类所对应后专业参照《2015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2、符合与招聘职位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泰州市户籍(2015年7月1日前落户)。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体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到泰州市环保局1106办公室报名(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4日。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则由市环保局按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数。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按电话通知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考试
①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②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的程序和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考察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联系电话:0523-86195505何女士、凌女士
监督电话:0523-86195522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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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
2.泰州市2015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选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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