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办学需要,经上级批准,现面向新沂市内公办中学公开招聘优秀初中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及职数
拟招聘初中语文教师3人、初中数学教师3人、初中英语教师2人、初中生物教师1人、初中政治教师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业务能力等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新沂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
(4)新沂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初、高中教师;
4.大学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新沂市第一中学毓秀楼八楼专家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优质课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反映教学实绩的材料 ③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学科知识及案例分析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0日9:00—11:00
3.笔试地点:新沂市第一中学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
3.地点:新沂市第一中学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排序录用。
五、考察
1.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2.如考察结果达不到学校岗位要求,将报请上级批准,适当核减聘用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确有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聘用人员,聘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新沂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不办理调动手续。
八、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新沂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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