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是淮安市重要的人才储备培养载体。为满足审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紧缺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5年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审计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且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相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2015年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审计紧缺人才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5年8月19日-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淮安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报名(淮安市北京北路68号)。咨询电话:0517-83678111。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函。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见《岗位表》),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由淮安市审计局会同淮安市人才市场(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参加考试人选,并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并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缴费报名人员需要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用专业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拟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审计局会同市人才市场(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或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使用与相关待遇
市人才市场(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与聘用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安排到市审计局专业业务岗位培养。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市人才市场(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与市审计局签订高层次审计人才储备培养协议,明确储备人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
市审计局根据市人才储备工作要求提出储备人才培养计划,并负责储备人才日常管理。储备期间的年度考核、岗位管理由市人才市场(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会同市审计局组织实施。
聘用人才储备培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三年后可进行有序流动:(1)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择优调任到县区公务员岗位;(2)市直或县区事业单位人员缺额需补充审计专业人才的可不受经费渠道限制调动;(3)安排到国有企业相关审计专业岗位任职。聘用人才与市人才市场(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出现需要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3605674(市纪委);0517-12380(市委组织部);0517-8366518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市人才市场(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0517-89865682,市审计局0517-83678111。
本公告由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会同淮安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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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审计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2:2015年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审计紧缺人才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15年淮安市人才市场(淮安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审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审计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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