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盐城市亭湖区城管局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24名。
一、招聘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
二、招聘岗位
招聘毓龙街道城管协管人员24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男性,40周岁以下,具备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中符合任一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
2、身体健康,体能测试合格;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亭湖区城管局统一实施,具体负责报名、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相关招聘工作。
1、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政审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具备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条件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盐城市南洋路56号106室)。时间:2015年7月30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
3、体能测试。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标准及要求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按有关标准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5、聘用。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并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66691068
盐城市亭湖区城管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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