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建筑业管理处是淮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部门。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淮安市建筑业管理处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设置表》(附表1)。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业板块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由本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一门,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本单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拟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本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7.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建筑业管理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录用人员待遇
被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我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日。
2、报名方式:将填写好的《淮安市建筑业管理处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照、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通过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3.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应聘-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
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通知本人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携带以上证书、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83662353
报名电子邮箱:jshajgc@163.com
六、相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应按时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或未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招聘工作过程中将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7-83661505(市住建局监察室)。
4.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本单位视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调整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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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建筑业管理处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设置表
2:淮安市建筑业管理处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doc
淮安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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