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 7月29日—31日上午7: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教育局大楼后面)。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未就业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需提供。工作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同时盖章同意);专科学历的需提供户口本;已婚者需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须本人现场报名。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费用。
5.报名注意事项: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信息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报考101-103、109-114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说课。报考104-108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技能测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内容: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6.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信息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考101-108岗位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报考其它岗位的直接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岗位见《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选定岗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在东海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个工作单位不少于3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东海县纪检监察、编办等单位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招聘过程实行电子监控,面试、阅卷、登分等关键环节全程录像,存档备查。东海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2385。
五、政策咨询
东海县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800731。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另:东海县教育局对本次考试,不组织或不委派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辅导,不指定任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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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2.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
3.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
东海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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