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主要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4、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工作。须在省级以上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途径。现场报名者直接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者先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dxjszp@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党校教师+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初审通过后在考核前提供原件。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独立发表、最具代表性的3-5篇学术论文(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中共盐城市委党校办公楼组织人事处(盐城市人民中路39号)。
咨询电话:0515-88399601、88390681、15005109566、13770080166、13327983458。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潘老师。
资格审查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
2、考核:考核分为学术水平评价和教学专题试讲两部分,按照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占40%,教学专题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教学专题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全民事业编制,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另外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31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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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
盐城市委党校招录教师科研成果一览表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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