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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盐城市亭湖区招聘83名中小学和特教教师公告
    时间:2015-07-16 21:37 来源:江苏农商行招聘网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特教教师83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特教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hhrss.gov.cn/)亭湖区教育局网(http://www.thjy.cn/)下载并填写《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特教教师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亭湖新区飞驰大道3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7个学科按学科合并报名,其他岗位单独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报名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3:0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分数。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7个学科按学科进行选岗。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先选岗;总成绩、笔试均相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亭湖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根据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2015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相关信息必须与所报岗位相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5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0515-696601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9660106 (教育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515-89881124(区监察局)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

    1、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特教教师岗位表

    2、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特教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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