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人才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男性2名, 有C1以上驾照,四年以上驾龄(兼驾驶员)。
(二)政治历史清楚,与本院干警无配偶、近亲属关系。
(三)具备从事书记员专业技能(打字速度在60字/分钟以上)。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8cm(含)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六)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七)如有其它法院工作经历的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9:00-17:00;报名地点:虎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科秀路8号703室)。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驾照(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内容
1、笔试 公文写作
2、技能测试 听打及驾驶技术
3、时间:2015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0。
4、测试地点(另定)。
3、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其中笔试成绩占35%和技能测试占65%,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4、体检和政审
(1)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3)试用合格后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758112(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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