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资委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南通市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5名(企业性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资格要求
1、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和管理类专业毕业;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具有大中型企业2年以上财务、审计、投资和资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毕业,会计、审计、金融、法律和管理类中级职称,具有大中型企业4年以上财务、审计、投资和资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全日制大专毕业,会计、审计、金融、法律和管理类高级职称,具有大中型企业6年以上财务、审计、投资和资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3、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程序方法
1、发布简章。通过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南通人才网等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程序方法等相关内容。
2、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专职监事报名表》,并书面报送相关材料(材料要求附后)。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考试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适岗评价。对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及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适岗评价。
(2)笔试。进行闭卷笔试,考察应聘者对企业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应知应会和实务经验。根据适岗评价和笔试成绩之和,研究确定面试人员人数,最多不超过15名。
(3)面试。对应聘人员知识素养、分析能力、工作阅历经验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试。
按照适岗评价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50%比例,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
4、体检和考察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及考察考核。
5、录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考核等综合情况,市国资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录用人员数量和名单。符合招录条件者,在市国资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察考核,考评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并受市国资委委派,从事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工作。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7月8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ntgzw.gov.cn/),在公告公示栏目下载《南通市国资委招聘专职监事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将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ntgzwrsc@126.com。截止时间:2015年7 月8日17:00。
(2)报名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南通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南通市濠东路168号市国资委203室)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包括:《南通市国资委招聘专职监事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他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有关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7 月8日17:00。
(3)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4) 经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南通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0513-85055059。
七、监督电话:南通市国资委监察室:0513—85055048。
本简章由南通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通市国资委招聘国有出资企业专职监事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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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资委招聘专职监事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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