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熟市消防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本市常住户口。
(二)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消防文职工作。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退伍军人或法律专业的优先。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纹身;身高1.70米(含)以上。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保安公司末位调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七)在职警辅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6月16日至6月25日(周六、日休息),常熟市公安消防大队(青墩塘路166号)五楼宣传中心(联系人:张伟、电话:5283418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原则上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随带:
1、《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5、其他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7、所有证件、证书、证明均验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消防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由消防服务中心电话通知,笔试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超过规定时间到达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面试过后,参加体检人员由消防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指定时间自行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空腹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300元),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三)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消防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至常熟市公安消防大队领取政审表,由户籍地公安机关政审。
五、工资褔利待遇和岗位性质
本岗位属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人均年收入不少于45 000元(含五项保险金、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单位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金、人身意外保险和公积金等。(试用期三个月)。
本简章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受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常熟市消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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