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至1997年7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海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5年夏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 7月3日(8∶30~12∶00,14∶00~17∶00)。报名地点: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县城黄港路6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2015年夏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下载网址:www.haldbz.gov.cn);
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其中近2年来报名人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和紧缺的基层医疗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awsj.com)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15年7月4日(8:30-12:00);改报名地点: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人事科(县城黄港路6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7 月4 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7月5日到县卫计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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