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38名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级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或园区机关工作经历),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4)除职位有特殊要求的,科级领导职务参加公开遴选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参加公开遴选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 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6月15日9:00-6月17日18:00。 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报考单位_职位代码)发送到公开遴选机关(单位)。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补充填报,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计划。减少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该职位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可于6月18日14: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6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应试者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100分。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可同时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适岗评价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适岗评价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实施前,相关方案须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14:00-16:00。
笔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8:00-11:00。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考察对象进行突击提拔。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集体研究结果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遴选机关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和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信息发布网址:www.ntdj.gov.cn(南通党建网) 、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政策咨询电话:85098548,59000691。监督电话:85215259(市纪委)。
(二)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
选调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市人民检察院 85525592 13813729018@126.com
市委统战部 51015739 nttzgbc@163.com
市委台办 85098990 735234056@qq.com
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85215533 hazjh606@163.com
市委党史办 85215821 dsbms@126.com
市妇联 85099331 ntfl1342@126.com
团市委 85215977 nttswzz@163.com
市档案局 85216637 55320657@qq.com
市司法局 83548236 ntsfjzzc236@126.com
市财政局 85594158 281423417@qq.com
市商务局 85215629 ntswjrsc@163.com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85099563 xfm522@126.com
市审计局 83549680 ntsjjrjc@163.com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85128056 ntjyh@sina.com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3548751 1214802462@qq.com
市物价局 85216559 ntwjjbgs@163.com
市海洋与渔业局 85099619 13831932@qq.com
市规划局 83534332 64488587@qq.com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59000502 ntfcglrs@163.com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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