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综合内控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内控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健运行。
本办法所称综合内控检查,是指本行对辖属机构综合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
综合内控检查分为全面检查和常规检查两类。全面检查是指本行每年固定开展的综合类业务检查,由行总部统一布置安排,定期在全行组织开展。常规检查是指会计辅导员按月对会计基础薄弱的网点、新任会计主管所在的网点及其他按计划实施的检查辅导。
综合内控检查主要是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检查、评估内控管理情况,及早防范和化解风险,推进本行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全面提升综合内控管理基础工作。
综合内控检查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综合内控检查实施计划管理,由本行运营管理部会计管理中心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内控检查应遵守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原则。综合内控检查建立在对全行各项业务综合评估的基础之上,突出对全行重点风险领域进行检查。
(三)信息共享原则。加强检查信息共享和检查成果综合利用,综合内控检查结论、意见和建议等应及时反馈业务条线部门并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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