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农商行招聘考试:法律练习题(75) |
时间:2016-08-31 16:04 来源:江苏农商行招聘网 作者:songqing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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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农商行招聘考试:法律练习题(75)
1.甲于2010年3月1日开始使用“红红太阳”牌商标,乙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商标局于2011年5月10日同一天收到甲、乙关于“红红太阳”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文件是5月8日寄出的,乙的文件是5月5日寄出的。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
A公告甲的申请,因甲、乙虽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B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C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D可以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2.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3.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故根据题意表述A为正确答案。
2.答案:C
解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A属于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
D项符合法条。
C项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符合定义。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项。
3.答案:B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66条的规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制定自治条例的权限。因此B项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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